全国首例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刑事案件一审宣判

 人参与 | 时间:2024-10-07 09:39:36

  新京报讯 据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官微消息,全国侵物2024年9月19日,首例事案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全国首例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刑事案件一审公开开庭宣判,非法唐山市某某设备培训中心以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罪判处被告人易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引进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对扣押在案的外入1760只红耳彩龟,予以没收。种刑易某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宣判不上诉。全国侵物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2年10月21日,首例事案唐山市某某设备培训中心被告人易某驾车经口岸进境,非法未向海关申报,引进海关关员从该车天窗与遮阳板间隙及扶手箱下改装的外入暗格内查获疑似红耳彩龟等龟类动物一批,易某不能出具有效的种刑检疫审批证明。经鉴定,宣判上述涉案动物中的全国侵物1760只红耳彩龟(又称巴西龟)为外来入侵物种,被列入《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第三批)》和《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参考总价为人民币88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易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罪。易某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预缴罚金,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合考虑易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家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人员及各界群众四十余人旁听了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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